01 汪文华
区县要打牢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节点和落点
汪文华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已有半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分管理实施办法,有的已经印发,有的正在研制之中。各省《办法》之后,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必须落实,主要有“四项建设”:一是课程体系建设,即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二是学分标准建设,即对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培训课程赋予相应学分;三是管理平台建设,以实现对教师培训选学、学分审核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应用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四是导控机制建设,落实对市县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测评估。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四项建设”是市县推进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基础条件,主要发挥统筹引导作用。从纵向(省—市—县—校)层级线来看,要扎扎实实做好学分管理工作,市级只是中间纽带,主要职责是对区县进行学分审核和工作导控,而关键节点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县级培训机构,落点必然在中小学校及教师。如果“节点”的工作不专业,“落点”的工作不到位,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就势必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情况,浮在表面,流于形式,难以起到“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的作用。
目前,不少区县仍在等待和观望,缺乏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固守《指导意见》出台前的做法和程序,等着上级文件下来进行转发、不见市级通知不做事情等情况在一些区县确实存在着。二是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缺乏调查和研究,对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培训领域的改革政策文件不明就里,对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心中无数;同时,不少专职培训者不能持续进行专业性学习,专业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甘当“考勤员”“事务员”,不当“研训员”“研究员”的所谓培训者不在少数。
在推进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上,中小学校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要制订校本研修规划,有针对性地设计校本研修项目、开发校本研修课程,着力解决教师日常教育教学问题,促进教师自主发展;二要科学规范地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申报与管理,真实有效反馈教师培训学习成效。同时,县级以上的教师培训项目和经审核确认的教研活动,需要中小学校选派教师参加;教师自主选学离不开中小学校的有效引导和合理统筹。另外,还需要接受上级对学校参与相关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并反馈给教师。但是不少中小学校仅第一项工作就较难完成。
要提高“节点”工作专业性,仅通过出台意见、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是无法奏效的,必须从健全培训学分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提升区县培训工作管理者和培训者的专业化水平着手,使区县的教师培训规划制定、培训课程研发等适应性高、针对性强,使区县本级各类培训的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和申报审核有效运作,以及对中小学校的指导与监管等工作规范运行。
推进“落点”工作的到位,仅靠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的规定,还不是根本之策。为了调动校长的责任感、激发教师的自主性,必须加强对校长的专业化培养,让“引领教师成长”成为校长的自觉行动;需要落实对教师的支持服务,让教师在自我专业发展的精准性资源支持、即时性行动服务中有获得感、成就感,以破解应付了事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