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邓 辉
农村学校如何推行依法治校
重庆市奉节县香山小学 邓 辉
【摘 要】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确立,依法治校成了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策略,成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的必然选择。本文将从“转变思想观念、健全法制体系、推行部门执法、实施校务公开”四个方面浅谈学校如何推行依法治校。
【关键词语】 依法治校 前提 基础 核心 保证
亚里士多德曾言,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已建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是已制定好的法律。《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已为依法治校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平台。在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下,要实施依法治校,积极建立和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尤为重要。
一、转变思想观念,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前提
要想真正实施依法治校,学校管理者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学校领导必须具有法律意识,充当法制领导,这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否则,依法治校必定落空,或者“换汤不换药”,人治、权治依然不会退出历史舞台。要知道,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我党领导思想和领导方式已逐步发生根本变化,法制领导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领导界的新课题和新话题,作为学校领导者,必须要有政治上的敏感性和转换角色的敏捷性,需要跟上历史前进的步伐。
要当好学校法制领导,应当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领导主体与守法主体同一性。学校校长、书记与教职工、学生等共同构成领导主体和守法主体,都是学校的主人,人格、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在学校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校规的特权。
二是领导职权法定性。学校领导必须在法律、校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做到权责统一。学校领导的管理活动和领导行为都必须依法而为,“有出处”,有根据,决不能主观随意,“师出无名”。
三是领导权力监督公开化。当法制领导的实质不仅是要求学校领导依法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也包括依法治权,对掌权和用权的学校领导者依法监督,对其行使权力加以限制与监督。因此,学校领导者既要依法接受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考评,又要接受内部教职工的监督、评议。在这里,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是十分关键的。学校总有许多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决策,只有坚持领导权力监督公开化原则,才能保证决策内容合法,才能保证决策程序合法,才能保证职工的合法权利。
二、健全法治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基础
要将学校育人事业的管理和发展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学校也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16字基本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基础,否则后面12个字无从谈起。因此,要真正实施依法治校,那就必须做好起码的基础工作,要有属于学校内部的“立法”,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它是学校内部的“宪法”,是依法治校各主体共同一致的说话、办事依据,在学校内谁都不能有超越它的特权。
建立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绝不能只是几个甚至个别领导凭空臆想,必须经历“构思——起草——公示——讨论——集中——定稿”几个环节,特别是公示和讨论两个环节尤为重要。国家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要经历上上下下多次酝酿、讨论,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后定夺,才能付诸实施。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想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代表绝大多数职工的意愿,要在全体教职工的充分民主讨论下完善,这样才是学校真正的内部法规,实施起来也才会顺理成章,也才能得到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我校在移民迁校之初,就建立了《学校章程》,该章程涉及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后勤管理、环境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六个方面。在章程管理下,学校先后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科研教研等现金奖励条例》、《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量化细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生“五项评比”竞赛细则》、《教职工工会慰问制度》、《借用教师工作的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30余项,以法规形式将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评估、评优选模、教育监督、考试改革等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由于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是在全体教职工的充分民主讨论下完善的,所以能得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与拥护,管理效果十分明显。
三、推行部门执法,是实施依法治校的核心
依法治校并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它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员工都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为了做到责任到位,各司其职,我校积极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工会组织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教代会和工会建设的意见》等制度,依法提请全体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的制度建设和民主监督管理。学校全体行政、后勤及兼职人员,每学期向教代会述职,由教代会对述职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依据,直接与学校的奖金福利待遇挂钩。
行政办公室依《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职工常规工作奖励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教师队伍。
教导处根据《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量化细则》,以及音、体、美、英语、学前教育等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及考核细则》,组织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考核。
教科室依照《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制度》、《科研教研等现金奖励条例》等制度,组织对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考核、管理。
政教处根据《德育工作实施条例》、《德育的有关规定》、《学生奖励条例》、《学生“五项”评比细则》等制度,依法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管理、考核、评比。
保卫科依法保护广大教师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维护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财务、后勤等部门依法管理学校的一切物质财产,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在推进部门执法的过程中,同时也加强了部门之间的交叉合作与相互监督,形成了部门联动合力。
四、实行校务公开,是实施依法治校的保证
学校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学校的发展和稳定为宗旨,以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为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这是依法治校的保证。
为了规范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党支委和行政必须明确规定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如①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和实施方案;②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的开支;③职称评聘、工资晋升、奖惩情况等;④教学用房和教职工住宅的建造,教职工住宅的分配、出售情况;⑤大宗物资的采购,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基建和专项工程的招标;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评议和选聘任免等有关事项;⑦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它有必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校务公开可以提高办事透明度,保证依法治校的顺利实施。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学校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要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师生参与,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
作者简介:
邓 辉,男,出生于1970年12月,中共党员,1990年8月从事教育工作,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中学高级教师。
参考文献:
[1] 申素平.中小学校长如何依法治校,2008年9月
[2] 齐连政.浅谈依法治校.天津教育,2006年第8期
[3] 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2003年7月17日发布
[4]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2〕3号,2002年10月25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