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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资助农村贫困生的一些探究
陕西省吴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石 霞
【摘要】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国高校逐步建立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从时间维度上,已经实现了入学阶段的“绿色通道”、在读期间的“奖、贷、补、免、勤”多元资助以及毕业后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相结合的立体化资助。在资助类型上,完善了固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与针对重大灾害、临时性困难补助等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与此同时深化发展了“两个统一”。
【关键词】农村 贫困生 资助 策略 探究
一、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基本情况概述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国高校逐步建立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即将面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普遍资助和家庭突发特殊变故或者生源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资助有机地统一起来,将国家的资助与企业、个人、团体的社会资助以及学生个人的资助统一起来。
通过对我县部分高校生庭经济困难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目前该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笔者从优化资助结构,构建以奖促助平台;建立科学的认定和资助标准;优化资助内容,创新资助方式等三方面对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效性进行探讨,以求使这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好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二、农村贫困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功能的发挥存在不均衡性,结构有待优化。在看到我国高校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同时,我们必须重视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各项资助功能的发挥不均衡性问题。具体来说,当前国家依然在资助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资助类型中,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是最常见的也是被大家熟知的资助方式。而勤工助学在资助中所占比重过小,岗位也非常有限,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育人及自我提升功能的发挥。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普遍资助中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的资助在全部资助中存在覆盖面低,资助面小,力度不足,持续性不够。其次,现行资助体系注重国家、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无偿资助并且存在资助有余的现象,而引导学生自助不够。
(二)资助认定标准存在现实局限性,科学性有待增强。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依据”的了解中,69%的学生认为是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或者学生申请书中对自身家庭情况的描述及家庭收入的证明材料,19%的学生认为是学生平时的生活和消费习惯,12%认为是班委或辅导员与申请学生谈话了解情况。目前,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贫困证明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向所在高校提供由地方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前提条件。由于存在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出“证明”不“出资”,在“贫困证明”的开具方面存在随意性,出现了“出证明不负责”的现象,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贫困证明。然而,一些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开具“贫困证明”而难以被认定为“贫困生”。
(三)资助中存在重物质轻精神的弊端,内容有待丰富。在对“高校现有的资助体系,您觉得哪些地方还存在问题?”的调查中,21%的学生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困难,40%的学生认为“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不相对称,19%认为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经济扶助和能力扶助结合不够。8%学生认为贷款偿还信用危机,诚信教育有待加强,在经济资助中应对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加强教育引导。
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优化资助农村贫困生工作的方法选择
(一)调整资助结构,以奖促助,将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在今后的资助工作中,应将国家资助与社会、团体、个人的捐资助学相结合,优化资源。同时,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坚持适度资助,避免出现资助不足导致不能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状况与资助过度所出现新的不均衡的悖反现象。在对学生“最希望得到的资助”调查中显示30%的学生愿意选择“奖学金”,12%的学生选择“助学贷款”,19%的学生愿意“勤工助学”。同时在对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调查中,学生认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为“学习优秀者”占13%,认为“工作能力强的”占8%,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占35%,认为三者应当兼顾的占44%。因此要正确处理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的关系,立足于学生的学业情况、经济状况、资助需求等选择适当的资助组合方式,合理配置资助项目。
(二)建立科学的认定和资助标准,强化资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面,应采用综合评定法即贫困证明法、消费界定法和班级民主评议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实行综合判断。同时在评定时注重将准确的评定与学生隐私的保护相结合。加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动态信息库,让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资源,保证家庭经济难学生资助工作更有效地进行下去。同时对于存在在认定中名额平均分配的问题,可以实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可以考虑学校或学院掌握一定比例的机动名额,在各班级公开、透明地评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再将这些名额分配给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由于名额限制没有被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优化资助内容,创新资助方式,坚持助困与育人结合。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在存在哪些方面困扰”的调查中,67%的学生认为是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然而28%的学生认为是经济压力之外的学习和人际交往的困境。同时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调研中“除了物质上的扶持,您觉得学校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4%的学生认为需要创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流平台,营造相互学习和勉励的氛围,以获得更多的同伴支持。60%的学生认为是拓展兼职渠道,从受助变为自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改变经济困境的能力。14%的学生认为需要外界定期走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群体,了解其具体困难,以获得外界的支持。88%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自身存在沉默寡言,不主动与人交流,在生活、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却不愿向别人请教,自卑感强烈,对人对事极度敏感的心理特点。因此,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实现他助与自助、互助相结合;坚持经济资助与人文和心理关怀相结合;坚持经济资助与学生的教育引导相结合,做到既助资,又助心。
